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局機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落實中央人才工作會議、全國中醫藥大會以及第四屆國醫大 師和第二屆全國名中醫表彰大會等會議精神,加快推進中醫藥人才工作,建設高質量中醫藥人才隊伍,為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提供堅強的人才保障,我局組織編制了《“十四五”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2年10月14日
“十四五”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落實中央人才工作會議、全國中醫藥大會以及第四屆國醫**和第二屆全國名中醫表彰大會精神,加快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以高質量人才隊伍推動中醫藥振興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十四五”中醫藥發展規劃》《關于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意見》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十三五”期間,中醫藥發展環境持續優化,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加快推進,人才培養體系逐步完善,人才規模總量、服務效能等不斷提升。
(一)發展基礎。
中醫藥人才規模總量穩步增長。2020年,我國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人員總量達到82.89萬人,其中,中醫類别執業(助理)醫師達到68.3萬人、中藥師達到13.1萬人。“十三五”期間,全國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人員數增長35.3%,每千人口中醫類别執業(助理)醫師由0.35人增長到0.48人,占全國執業(助理)醫師總數的比例由15.1%增長到16.7%。我國中醫醫療機構衛生技術人員數達到129.2萬人、增長34.9%,其中注冊護士數達到54.5萬人、增長40.7%。醫療衛生機構中從事中醫藥服務相關衛生技術人員規模不斷壯大。
中醫藥人才素質不斷提高。截至2020年,中醫類别執業(助理)醫師本科及以上學曆占55.1%,其中中醫類别執業醫師本科及以上學曆占61.5%,中醫醫師學曆層次和服務能力穩步提升。深入實施中醫藥傳承與創新“百千萬”人才工程(岐黃工程),遴選培養10名岐黃工程首席科學家、99名岐黃學者、100名青年岐黃學者、600名優秀人才、5000餘名骨幹人才,形成領軍人才、優秀人才、骨幹人才梯次銜接的高層次人才隊伍,引領推動中醫藥人才素質持續提升。
中醫藥人才結構分布不斷優化。截至2020年,全國中醫醫療機構中衛生技術人員占比達到85.5%。區域分布方面,東、中、西部地區中醫類别執業(助理)醫師占比分别為43.1%、27.0%、29.9%。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中醫類别執業(助理)醫師人數達到18.4萬。
中醫藥人才服務能力顯著提升。中醫總診療人次從2016年的9.6億人次提升到2020年的10.6億人次,診療量穩步提升。99%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98%的鄉鎮衛生院、90.6%的社區衛生服務站、74.5%的村衛生室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基層中醫藥服務可及性明顯提升。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中醫藥全程深入參與,篩選“三藥三方”有效方藥,為新冠肺炎救治貢獻力量。
中醫藥人才發展機制不斷完善。醫教協同推動中醫藥教育改革持續深化,中醫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基本建立,融入人才成長全過程的師承教育制度基本形成,繼續教育持續提質增效。符合中醫藥人才特點的評價使用和激勵機制逐步完善,建立國醫**、全國名中醫周期性表彰獎勵制度,推動在重大人才評選中對中醫藥領域單獨分組、單列計劃。中醫藥領域新增6位兩院院士,評選表彰了30名第三屆國醫**、100名全國名中醫,各地評選表彰一批省級名中醫。
(二)面臨形勢。
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面向生命健康領域的競争博弈日趨激烈,作為具有原創優勢的中醫藥迎來難得的發展機遇,迫切需要加快推進中醫藥振興發展,更好發揮中醫藥在健康中國建設中的獨特優勢;迫切需要加快推進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為中醫藥振興發展提供更加堅強的人才保障。
經過近年來的不懈努力,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取得長足發展,但與黨中央、國務院對中醫藥振興發展的要求以及人民群衆對中醫藥振興發展的期盼相比,中醫藥人才工作還存在人才總體規模不夠,結構布局不夠優化,人才分布不均衡;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中醫藥領軍人才、創新團隊不足;基層中醫藥人才總量質量不能充分滿足人民群衆就近享受優質中醫藥服務的需求;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尚需健全完善等相關問題。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曆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實中央人才工作會議、全國中醫藥大會及第四屆國醫**和第二屆全國名中醫表彰大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以建立滿足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需求的中醫藥人才隊伍為目标,以實施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工程(岐黃工程)為抓手,以加強高層次和基層人才培養、加強人才培養平台建設為重點,不斷完善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優化人才成長環境,提升人才能力素質,推動中醫藥人才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管人才。加強黨對中醫藥人才工作的全面領導,将黨的領導貫穿中醫藥人才工作全過程。健全黨管人才領導體制和工作格局,創新黨管人才方式方法,加強對人才工作的政治引領,全方位支持、保障、激勵、服務、成就人才,培養造就德才兼備的高素質中醫藥人才隊伍。
——堅持需求導向。緊密對接“十四五”中醫藥發展重大任務,聚焦滿足人民群衆中醫藥健康服務需求,加強人才工作全局性謀劃、整體性推進,重點加強中醫醫療服務、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産業發展、文化傳播、對外交流與合作等相關領域人才隊伍建設,着力夯實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人才基礎。
——堅持分類施策。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發揮中醫藥資源優勢,造就一批中醫藥領域戰略人才、領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培養大批基層中醫藥實用人才,擴大人才隊伍規模,提升人才隊伍效能,推動中醫藥人才隊伍規模、結構、質量、效能協調發展。
——堅持改革創新。聚焦中醫藥人才發展體制機制障礙,深化醫教協同、科教融合、産教協作,改革完善人才培養、使用、評價和激勵機制,構建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環境,增強人才職業榮譽感,激發人才活力,釋放創新動能。
(三)發展目标。
到2025年,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中醫藥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培養、評價體系更加合理,人才規模快速增長,結構布局更趨合理,成長環境明顯優化,培養和造就一支高素質中醫藥人才隊伍,為中醫藥振興發展提供更加堅強的人才支撐。
——人才培養體系更加完善。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有機銜接,師承教育貫穿始終的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更加完善。中醫醫師、中藥師、中醫護士和中醫技師等中醫藥專業人才隊伍基本建立。
——人才規模快速增長。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人員總數突破100萬人,每千人口中醫類别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0.62人。中醫藥健康服務相關人才數量穩步增長,基本滿足中醫藥健康服務需求。
——人才質量顯著提升。高層次人才數量不斷增加,以中醫藥領域戰略科學家、岐黃學者為引領,中醫臨床優秀人才、青年岐黃學者等青年拔尖人才為主體的高層次人才體系逐步形成,基層人才學曆層次和服務能力穩步提升。
——人才結構布局更加優化。東、中、西部中醫藥人才布局更加優化,基本滿足服務需求。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中醫類别執業(助理)醫師配置不低于本機構醫師總數的60%,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類别執業(助理)醫師占同類機構執業(助理)醫師總數比例持續提升,10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80%以上的村衛生室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
——人才評價機制更加完善。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評價标準和評價方式進一步健全,中醫藥人才分級分類評價機制初步形成,中醫藥人才表彰獎勵長效機制基本建立。
三、加強中醫藥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
(一)壯大中醫藥領軍人才。評選一批國醫**和全國名中醫。持續推進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培養造就一批中醫藥領域戰略科學家、岐黃學者等領軍人才。對接國家重大戰略需求,依托國家中醫藥重大平台和重大工程項目,培育形成一批中醫藥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組織領軍人才開展專題培訓,提升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完善領軍人才選拔、培育、考核等機制,推動各地加大領軍人才選拔培養力度。
(二)培育中醫藥青年拔尖人才。在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中設立青年專項。在國家中醫藥重點建設項目、重大科技立項等項目中支持中醫臨床優秀人才、青年岐黃學者等青年拔尖人才挑大梁、當主角。加大中醫臨床等骨幹人才培養項目實施力度,擴大項目規模,加強青年人才培養。建立健全對青年人才的普惠性支持措施,改善青年人才成長環境,促進中醫藥青年人才快速成長。
(三)集聚多學科交叉創新人才。實施多學科交叉創新團隊建設專項,優化項目遴選機制,探索“揭榜挂帥”等立項機制,吸引中醫藥行業内外相關學科優秀人才和團隊,聚焦中醫藥重點領域關鍵問題聯合攻關,打造一批多學科交叉創新團隊,培養一批多學科交叉創新人才。瞄準中醫藥重大戰略發展需求,依托全國重點實驗室等平台,強化有計劃、有組織的科研攻關,推動更多中醫藥多學科交叉創新人才從國家科技創新主戰場上湧現出來。
(四)培養高層次中西醫結合人才。實施西醫學習中醫重大專項,培養培育一批高層次中西醫結合人才。舉辦西醫學習中醫高級人才研修班,吸引相關領域高層次人才開展中醫藥研修學習。支持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旗艦”科室開展西醫學習中醫和中西醫結合高層次人才培養。制定西醫學習中醫管理辦法。鼓勵省級衛生健康、中醫藥主管部門建設西醫學習中醫培訓基地,面向相關科室西醫醫師開展西醫學習中醫系統培訓。試點開展九年制中西醫結合教育。
(五)實施中國中醫科學院人才強院計劃。支持中國中醫科學院建立健全人才引進培養使用機制,制定有利于人才引進的激勵政策,完善符合各類人才隊伍發展需求的崗位管理體系與管理制度。探索人才流轉和評價機制改革,并與職稱晉升、研究生招生、出國進修等有效銜接,構建中醫藥科研人員潛心研究的寬松政策環境,激發科研人員的創新活力與積極性。支持中國中醫科學院高标準高水平建設創新型中醫藥高等學校。
(一)加大基層人才供給力度。以全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置中醫館、配備中醫醫師為目标,有針對性地加大基層中醫藥人才供給。持續實施中醫全科醫生規範化培訓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轉崗培訓。在全科醫生特崗計劃中積極招收中醫醫師,鼓勵退休中醫醫師在基層執業。支持确有專長醫師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等基層醫療機構開展服務。鼓勵中醫醫師通過項目合作等方式到農村和基層短期執業,鼓勵符合條件的中醫醫師在社區和鄉村開辦中醫診所。逐步擴大本科層次中醫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規模,支持地方開展高職層次中醫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推廣“縣管鄉用”“鄉管村用”等人才管理模式。加強中醫藥院校畢業生基層就業政策宣貫引導,提高畢業生下沉基層服務意願。
(二)提升基層人才服務能力。開展基層中醫臨床優秀人才研修項目,培養一批基層中醫臨床優秀人才。加強中醫館骨幹人才培訓。實施基層衛生技術人員中醫藥培訓行動計劃,面向基層醫療機構醫師和鄉村醫生開展中醫藥知識技能培訓,培訓一批“能中會西”的基層醫生。鼓勵鄉村醫生提升學曆層次,逐步向中醫類别執業(助理)醫師轉變。設立革命老區中醫藥人才振興專項,支持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培養一批中醫藥人才。繼續建設基層中醫藥适宜技術推廣基地,培養一批中醫藥适宜技術推廣師資和骨幹人才。
(一)加強中醫醫師隊伍建設。提高中醫醫師配置水平,強化中醫醫師崗位設置,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中醫類别執業(助理)醫師不低于本機構醫師總數的60%,将中醫類别執業(助理)醫師占比作為主要核心指标列入三級中醫醫院評審标準,加大在三級公立中醫醫院績效考核中的指标權重,強化中醫醫院以中醫為主辦院模式和服務功能。優化中醫醫師區域布局,指導中西部地區和每千人口中醫醫師數較低的省份,根據需求加快配置中醫醫師。強化中醫醫師公共衛生知識培訓和疫情防控演練,提升中醫醫師隊伍重大疫情應急處置和救治能力。實施國家級、省級等多層次多類型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加快中醫醫師知識更新,提升專業水平。加大高年資中醫醫師帶徒力度,持續推進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擴**帶徒範圍和數量。推動各級中醫醫療機構加強中醫醫師培養培訓,通過進修、訪學等形式,提升中醫醫師服務能力。
(二)加強中藥師隊伍建設。加大醫療衛生機構中藥師配備力度,中醫醫療機構嚴格落實中藥專業技術人員配備标準,到2025年,全國中藥師達到15萬人。強化醫療機構中藥師專業能力建設,發揮中藥師在中藥供給、質量保障、用藥安全和藥學研究等方面的作用,加強中藥師傳統中藥飲片鑒别和處方點評等能力培養。支持醫療機構開設中藥師咨詢門診,設立臨床中藥師崗位并開展中藥師查房。鼓勵醫療機構中藥師應用傳統工藝進行中藥臨方炮制加工、研究開發醫療機構中藥制劑,滿足臨床中醫特色服務需求。加強國家中醫藥優勢特色教育培訓基地(中藥)能力建設,持續開展中藥特色技術傳承骨幹人才培訓項目。
(三)加強中醫護理隊伍建設。建設一批中醫護理重點學科,培養中醫護理學科帶頭人和骨幹人才。醫療衛生機構嚴格落實護士配備标準,保障臨床一線護理崗位護士數量,提高公立中醫醫院中醫護士配置比例,具有中醫護理學曆或參加中醫護理系統培訓的注冊護士占比達到70%以上。實施中醫護理骨幹人才培訓項目,開展中醫護理知識技能培訓,提高辨證施護和中醫特色護理能力水平。
(四)加強中醫技師隊伍建設。建立健全中醫技師管理等制度體系,明确中醫技師服務範圍。鼓勵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範區等省份在中醫醫療機構探索增設中醫技師崗位。各級醫療機構可根據臨床需要,配備中醫技師。開展中醫技師轉崗培訓,對現有從事技師工作的人員進行中醫技師在職培訓。研究建立中醫技師職稱制度,探索開展中醫技師職稱考試和評審。
(五)加強少數民族醫藥人才隊伍建設。設立少數民族醫臨床優秀人才研修等少數民族醫藥人才培養專項,培養一批少數民族醫藥領軍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骨幹人才。鼓勵支持少數民族醫參加全科醫生轉崗培訓,開展鄉村醫生少數民族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夯實少數民族醫藥基層人才基礎。加強少數民族醫藥傳承工作,指導少數民族地區開展醫術确有專長的少數民族醫師考核,培養少數民族醫藥傳承人。
(一)培養中醫藥急需緊缺人才。依托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中醫緊急醫學救援基地,打造中醫疫病防治隊伍和緊急醫學救援隊伍。持續推進中醫藥應對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和中醫疫病防治骨幹人才庫建設。鼓勵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開展中醫藥宏觀戰略政策研究。服務中醫藥綜合統計制度和信息化建設,加強中醫藥統計和信息化人員配備,實施中醫藥統計和信息化人才培養項目。
(二)培養中醫藥健康服務技術技能人才。鼓勵職業院校設置健康服務相關專業,培養中藥材種植養殖、中藥鑒定、中藥炮制、中藥制劑、中醫養生、中醫康複、老年護理等中醫藥健康服務人才。推進高職中醫藥類高水平專業群建設,深化科教融合和産教協作,依托科研院所和中醫藥大中型企業建設産業人才培育平台,開展中醫藥高素質應用型、複合型、創新型、技能型産業人才培養。鼓勵建立各級中醫藥健康服務人員培訓基地,面向健康服務行業人員開展中醫藥技術技能培訓。
(三)培養中醫藥管理人才。實施中醫藥主管部門管理幹部培訓計劃,開展中醫藥治理能力提升輪訓與高級研修,提升管理幹部專業化水平。持續實施中醫醫院院長職業化培訓項目,實現地級市以上的中醫類醫院院長培訓基本全覆蓋。加強中醫類醫院科室主任培訓、管理人員培訓,提升綜合管理能力和業務水平。加強中醫醫院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的培養,提升管理人員專業水平。實施中醫藥經濟管理人才培訓項目,強化财務、審計等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建設中醫藥經濟管理隊伍。
(四)培養中醫藥文化和國際化人才。持續實施中醫藥文化傳播行動,培養一批中醫藥文化科普傳播專業人才。建立動态調整和定期培訓機制,加強中醫藥文化科普巡講專家隊伍建設,持續擴大國家級中醫藥文化科普巡講專家規模,講好中醫藥故事。實施中醫藥英才海外培養合作項目,建立中醫藥國際化骨幹人才庫和儲備人才庫,加大國際複合型中醫藥人才培養力度,培養一批專業過硬、通曉國際規則的中醫藥國際化人才。
(五)培養中醫藥師資人才。建設一批國家中醫藥教師教學發展示範中心。實施卓越中醫藥師資培訓計劃,培養造就一批教學名師和優秀教學團隊。支持各地建設中醫藥師資人才庫,鼓勵國醫**、全國名中醫等名老中醫藥專家作為優勢師資資源開展中醫藥人才培養培訓工作。支持中醫藥高水平高職學校與大中型企業共建“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和教師企業實踐基地。
(六)培養中醫藥标準化人才。加強中醫藥标準化人才培養的頂層設計,培養具有國際視野、掌握中醫藥和标準化知識的複合型領軍人才。加大中醫藥标準化骨幹人才培訓力度,提高标準化業務能力。完善中醫藥标準成果認定機制,将參編相關标準成果納入人才考評、職稱評審中。
(一)建設中醫藥人才發展高地。圍繞國家區域發展重大戰略,支持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重大戰略區域以及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範區,整合區域内中醫藥教育、醫療、科研、産業等資源,強化資源共享和協同協作,打造中醫藥人才發展高地,形成“三區多點”的中醫藥人才發展高地格局。強化國家中醫醫學中心、區域中醫醫療中心、中醫藥傳承創新工程等重大平台對高水平臨床、科研人才的培育功能。持續推進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基地等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平台建設。依托名醫堂工程項目,建設一批中醫藥人才培養重要平台。
(二)建設高水平中醫藥重點學科。開展高水平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項目,重點建設一批中醫基礎類、中醫臨床類、中藥類、中西醫結合類高水平學科,建設一批中醫藥交叉創新類學科,構建高水平中醫藥重點學科體系,培養一批學科帶頭人,打造一批高水平學科團隊。
(三)持續建設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實施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擴大建設規模,豐富建設任務,培養更多傳承團隊和傳承人才。加大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力度,優先支持革命老區、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每個縣建設1—2個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鼓勵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中醫醫療機構開展相應層級的傳承工作室建設。探索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建設一批“數字化傳承工作室”。支持傳承工作室應用大數據、人工智能開展名老中醫藥專家經驗傳承研究和人才培養。探索建立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典型醫案、影像資料、繼承工作成果及資源網絡共享平台。
(四)建設中醫臨床教學基地。完善各類中醫臨床教學基地标準,理順中醫藥院校與附屬醫院、教學醫院關系。強化附屬醫院、教學醫院臨床教學主體職能,發揮中醫藥院校附屬醫院在中醫藥臨床教學、中醫醫師規範化培訓中的示範引領作用,建設一批國家中醫臨床教學培訓示範中心,帶動提升中醫臨床教學基地實踐教學能力。
(一)深化中醫藥教育改革。夯實中醫藥類專業主體地位,調整優化中醫藥院校學科專業,布局中醫養生學、中醫康複學等服務生命全周期的中醫藥專業,支持有條件的高校開辦少數民族醫藥專業。整合中醫藥課程内容,優化中醫藥類專業培養方案,建立以中醫藥課程為主線、先中後西的本科中醫藥專業課程體系,加強中醫藥經典課程教學,強化學生中醫思維培養。加強中醫藥專業課程教材建設,建立以中醫經典課程為根基的課程體系,推出一批符合中醫藥教育規律的優秀教材。推動院校教育與師承教育融合,推進早跟師、早臨床教學模式和方法改革,将師承教育貫穿臨床實踐教學全過程,明确師承指導教師,增加跟師學習時間。
(二)健全中醫藥畢業後教育。完善中醫醫師規範化培訓模式,突出中醫思維培養和臨床實踐能力訓練。強化培訓基地動态管理,加強内涵建設,改善培訓條件,完善管理制度,提升培訓質量。發揮師承教育在畢業後教育中的作用,加強培訓基地師承指導老師隊伍建設。健全考核制度,強化師承考核、過程考核、出科考核,完善結業考核試題庫,嚴格實踐技能考核标準。落實“兩個同等對待”政策要求,加大中醫藥畢業後教育的投入,保障培訓對象合理待遇。
(三)推進中醫藥繼續教育。健全完善中醫藥繼續教育體系和制度,修訂中醫藥繼續教育相關規定。持續推進岐黃工程國家中醫藥人才培訓中心、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基地、國家中醫藥優勢特色教育培訓基地建設,強化師資隊伍培養,打造一批中醫藥繼續教育平台。加強中醫藥繼續教育信息化建設,推動建設國家—省級中醫藥繼續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支持中醫藥相關機構開展遠程教育,建立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培訓體系,擴大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可及性。
(四)深化中醫藥師承教育。制定中醫藥師承教育管理辦法,建立健全中醫藥師承教育制度。支持各地開展多層次的師承教育項目,擴**帶徒範圍和數量。推動醫療機構通過開展高年資中醫醫師帶徒、傳承工作室建設等師承教育項目,提高學術水平和服務能力。鼓勵支持國醫**、全國名中醫等名老中醫藥專家開展學術傳承活動和培養學術傳承人。充分發揮名醫堂工程項目人才平台作用,以師承教育方式,培養一批中醫臨床人才。
九、強化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對人才工作的全面領導,發揮國務院中醫藥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及時研究解決中醫藥人才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單位應堅持人才優先發展,及時研究部署中醫藥人才工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發布人才需求信息,統籌推進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
(二)加大投入保障。健全以政府為主導的中醫藥人才發展保障機制,優先保障對人才發展的投入。國家組織實施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工程(岐黃工程)。各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應組織實施具有區域特色的中醫藥人才項目。各級醫療機構應支持本機構中醫藥人才參加進修、培訓、訪學等,保障學習培訓時間和薪酬待遇。
(三)完善發展機制。堅持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健全符合中醫藥行業特點的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建立中醫藥人才分類評價标準。完善國醫**、全國名中醫周期性評選表彰機制。在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等方面用好用足國家人才政策,深化公立中醫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健全中醫藥高校、科研院所績效工資動态調整機制,提高中醫藥人才待遇。在職稱考試等有關中醫藥人才考核評價工作中,突出中醫藥特色,加大中醫經典考核力度。加大中醫藥高校、醫療機構、科研院所等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的用人自**。
(四)強化評估督導。建立監測評估指标體系,監測重點任務、重大項目、重大改革舉措的執行情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将會同有關部門不定期對各地執行情況進行抽查,組織開展中期、末期評估,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并解決問題,确保本規劃順利實施。
(五)加強宣傳引導。堅持正确政治方向,強化人才思想政治引領,教育引導中醫藥人才弘揚崇高職業精神、恪守職業道德、遵守執業規範。選樹中醫藥行業優秀人才模範和工作典型,加大宣傳力度,增強中醫藥人才職業榮譽感,營造識才愛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發展環境。